運維公告
各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
根據《關于明確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暫行操作意見的通知》(工信電管函[2010]604號)要求,現將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以下簡稱“《核驗單》”)的五種備案(變更)類型
對于新增備案,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以下簡稱“企業”)應向備案地通信管理局(以下簡稱“管局”)提交《核驗單》;對于變更備案中的新增接入、新增網站、備案主體信息變更、網站負責人信息變更等四種類型,企業應向備案地管局提交《核驗單》,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1)新增備案;
(2)新增接入(包含企業對不在其企業系統中的已備案網站主辦者名下新增網站和新增接入的);
(3)新增網站(包含企業對在其企業系統中的已備案網站主辦者名下新增網站和新增接入的、企業對不在其企業系統中的已備案網站主辦者名下新增網站和新增接入的);
(4)備案主體信息(包括主體名稱、主體證件類型、主體證件號碼;主體負責人姓名、主體負責人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變更;
(5)網站負責人信息(包括網站負責人姓名、網站負責人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變更;
企業應通過企業系統提交網站備案(變更)信息,并在提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核驗單》原件郵寄或通過系統上傳到備案地管局(系統上傳功能未開放前,采用《核驗單》原件郵寄方式;待系統上傳功能開放后,采用系統上傳方式,無需再郵寄《核驗單》原件,系統上傳功能開放以系統通知為準),管局以收到《核驗單》為審核的必要條件;若企業通過企業系統提交網站備案信息后,未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核驗單》原件郵寄或通過系統上傳到備案地管局的,管局將拒絕備案申請。
二、關于備案信息遲于《核驗單》提交的問題
管局在審核備案信息時,若在收到核驗單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企業系統提交的備案信息,則視為不完整的備案申請,不予受理,《核驗單》作無效處理。
三、關于《核驗單》的填寫問題
填寫《核驗單》時,無論手寫或機打,必須內容完整、字體清晰,不得涂改,“核驗人簽字”和“網站負責人簽字”只允許本人手寫簽字,《核驗單》上企業的印章應為公司公章或經備案地管局備案的公司備案專用章。
請各企業嚴格按照要求遵照執行,做好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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